为切实帮扶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缓解生活压力,现开展2025-2026学年“金龙鱼助学金”评定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及资助名额
评定对象为我院大二至大五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资助名额共计3名,资助金额4000元/人。
二、评定条件
(一)申请“金龙鱼助学金”的学生应当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国家,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2.有良好公德,品德高尚,自觉遵守法律和校纪,无违法违纪行为;
3.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刻苦,参评学年没有挂科;
4.积极参与校内外公益志愿活动,有相关活动经历。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金龙鱼助学金”的申请或认定: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接受调查或已经受到处罚者;
2.受到学校、院系通报批评(含院、系级)及警告以上纪律处分者;
3.品行不端,日常存在赌博、斗殴或其他严重违反公序良俗行为者;
4.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如抄袭、剽窃或类似情形的;
5.在参评学年,必修课、专业选修课等单科学习成绩不及格者;
6.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真实情况者;
7.多次存在不符合贫困学生身份的高消费行为、奢侈浪费者;
8.其他不适宜获得助学金的情况。
三、评定流程
1.11月21日12:00前,申请学生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提交个人申请,同时提交《“金龙鱼助学金”获助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1)将纸质申请表及自己认为需要提供的附加证明材料,以个人为单位,纸质版打印,交至逸夫楼3040;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审核、公示。
2.12月中旬前,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批、公示,确定无异议后,将拟获助名单报送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及金龙鱼慈善公益基金会。
四、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认真做好评定工作。
2.助学金必须用于学生本人学习、生活的必需开支,不得用于请客和铺张浪费。
4.助学金评定实行群众监督制度,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个人或集体可以实名或匿名方式进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