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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医学院

通知公告

【学生工作】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动物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日期: 2023-09-25 浏览次数:

为在全校研究生中激励优秀、鼓励创新,根据《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校研发〔2021175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考文件

本次评奖评优按照以下文件(附件1)执行:《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校研发〔2021175号)、《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校研发〔2018〕457号)、《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研发〔2014〕234号文件附件2)。

二、参评奖项及参评对象:

本次参评奖项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校级研究生名人企业奖学金。

参评对象:学制内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定向、委培生除外)。

三、参评条件

参照《南京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2021修订版》、《南京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2023修订版》、《南京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企业、名人奖学金实施细则》、《动物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综合测评成绩评分细则2021修订版》。

其中仅只针对研究生二年级(含硕士、博士),国家奖学金要求: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综测成绩排名必须在本专业前1/2,且必修课、选修课成绩每门均不低于75分;其他除学业奖学金外的奖学金评选,课程成绩不低于75分。

校级名人、企业奖学金评选依据学校文件具体要求执行。

  1. 评选流程

    上交申请材料

    1、请各位同学将自己的综测加分证明材料于9月28日17点前交至所在团支部副书记处,所有材料务必用文件夹整理,以免丢失。

    2、请符合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有意向申请奖学金的研究生填写附件3-1 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见附件,需填写完整并导师签字),兽医专业的同学请在申请表的右上角标注导师的方向(预防、基础、临床),9 2817点前交至所在支部副书记处。

    【需注意】:国奖奖学金是申请制,想申请的同学务必交申请表,答辩名单由系主任开会决定。

    3、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初评人选公示,公示结束后确定奖学金获奖人选。

  2. 获奖名额

    国家奖学金:博士生7人,硕士生7人

    校级名人企业奖学金:见附件《附件2-南京农业大学2022-2023学年研究生校级名人企业奖助学金评选指南》

    、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论文、荣誉证书等)时间界定:202210月1日一20239月30日;

    2.申请材料不可重复作为评奖依据;

    3.国家奖学金不可以与当年校长奖学金项目兼得;

    4.申请者的学术成果必须以南京农业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

    5.申请者必须严格遵循国家和学校相关学术道德规定和学术诚信规范,一旦发现获奖者有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诚信行为,除追缴违法所得外,将取消本人下一学年所有研究生评奖评优资格,导师在学术成果中署名通讯作者的,还将追究导师责任;

    6.申请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逾期责任自负;

    7.未尽事宜由动物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3.                                                动物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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