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下简称“竞赛”)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 号)和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 号)有关文件要求,在“双一流”建设背景下,由我校党委指导,研究生工作部主办的具有导向示范性和面向农林学科特色、弘扬创新精神的一项研究生学术科技活动。竞赛旨在激发我校研究生科研学术兴趣,倡导研究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理,在刻苦钻研的同时,勇于创新,注重学用结合,培养科研探索能力,为学术科研成果的转化提供平台,进一步促进产学研的良性循环,助推优秀学生和企业交流合作。竞赛将作为我校研究生神农科技文化节的重要创新组成部分,丰富我校研究生的校园文化学术活动,营造良好学术氛围。下面将本次竞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激发创新驱动,推动人才培养,增强社会服务,助力乡村振兴。
竞赛设立领导小组,由研究生工作部负责人组成,负责指导竞赛活动。竞赛设立组织委员会和评审委员会,挂靠在研究生团工委。主办单位: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南京农业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1.凡在2022 年 10 月 1 日以前,在南京农业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读硕士和博士研究生都可申报参赛。
2.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科技发明制作、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三类。鼓励紧密围绕“三农”问题、乡村振兴战略、农林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安全、人类的营养与健康、互联网+智慧农业等重大选题,在农学、林学、生命科学和农业工程等领域开展创新研究,在农业与生命科学、资源与环境科学、信息与计算机科学、农业工程与自动化科学、经济管理与社会科学领域形成的具有重要理论价值或重大生产实际意义和有望实现产业化的成果。
3.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申报参赛当年10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学术科技或调研实践活动成果。毕业论文、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参与过其他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4.申报者必须为作品认定证书、专利证书、调研报告及发表论文等有关作品上的署名第一作者(学生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 4 人。凡有合作者的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分类参加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别进行评审。硕博连读生(直博生)若在 2022 年10 月 1 日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按硕士生学历申报作品;若通过,则按博士生学历申报作品。
5.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所在单位开具证明。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6.参赛作品必须由一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推荐,经本院研究生辅导员审核确认。
7.每人限报一件参赛作品,参赛作品须经过所在学院初步审定资格后,方可上报竞赛组委会。
8.已在 2021 年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奖的作品,原则上不再参加此次竞赛。
2.作品申报书相应栏目须经本院研究生辅导员审核确认。
3.作品申报书中,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申报表中的作品分类栏须由作者按作品的学术方向或所涉及的主要学科领域据实填写。此栏若填写有误,将影响作品的最终成绩。作品申报书中的科技发明制作申报表相关内容需填写完整,并提交时附研究报告、图表、曲线、试验数据、原理结构图、外观图或照片,也可附鉴定证书和应用证书电子版。
1.个人申报阶段(12 月 6 日至 12 月 12日)
请有意向申报的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将附件 1及参赛作品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本院研究生辅导员处,由学院统一汇总。
2.学院审核提交阶段(12 月 12 日至 12 月 13 日)
各学院认真审核参赛研究生作品,将符合竞赛要求的作品(名额不限)统计后填写入附件 3竞赛项目汇总表,然后将所有材料统一打包发送至竞赛组委会指定邮箱,以“学院+研究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命名。
3.参赛作品初审环节(12 月 13 日至 12 月 15 日)
竞赛组委会将对各学院提交的参赛作品进行初审,然后公布入围答辩阶段的作品名单。
4.学校答辩评审阶段(12 月 15 日至 12 月 20 日)
组织各参赛研究生进行现场公开答辩,邀请评审专家现场评审打分,评选出本届竞赛的最终获奖名单。
竞赛设特、一、二、三等奖,奖项比例分别为入围答辩环节作品的5%、10%、15%、20%。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类分别按上述比例设奖,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两个学历层次作者的各等级作品获奖数与入围评审作品比例基本一致。获奖者由竞赛组委会统一颁发校级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本次竞赛接受全校师生监督,解释权归我校研究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织委员会所有。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协调,负责本单位参赛作品的资格审查、学术诚信等初审和选拔工作。
四、联系方式
1.电子材料12月12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wmj2020@njau.edu.cn
2.纸质材料12月12日前交至逸夫楼3040汪老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