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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学生工作】关于评选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学生学业学业奖励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徐刚 发布日期: 2021-10-18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鼓励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学生勤奋学习,促进其全面发展,学院对部分学业优秀的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学生进行奖励。根据《南京农业大学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学生学业进步奖励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通过内地高中班、少数民族批次(控制线)录取至我校的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以下称“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学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积极维护祖国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

2.自觉遵法守纪,维护社会公德,遵守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正,无违纪行为。

3.热爱学校和班集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集体观念强。

4.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勤于钻研,评奖学期必修课成绩均达到 61 分及以上。

三、奖项设置

1.学业一等奖:评选学年 GPA 3.0(含 3.0)以上,奖金2000 元。

2.学业二等奖:评选学年 GPA 2.80(含 2.80)至 3.0(不含 3.0)之间,奖金 1000 元。

3.学业单项奖: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 425 分及以上或英语四级成绩达 460 分及以上者,奖金 1000 元,仅限获评一次;

2)评选学年 GPA 较上学年提升 20%及以上,奖金 500元。

四、评选程序

(一)10 18 日—10 21日:提出申请

学生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搜索“奖学金”入口进行申请。

(二)10 22 日—10 26 日:学院初审

学院奖励评选工作小组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组织评选,拟定初选名单。

(三)10 27日—10 29 日:公示

初选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

(四)11 1日:报送材料

 

 

南京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

2021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