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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本科教育】关于组织开展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系统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贾晓庆 发布日期: 2021-05-17 浏览次数:

各学院:

“建行杯”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江苏省选拔赛暨第十届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省赛”)将于20215月至8月举办。现将有关比赛系统填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机构

南京农业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二、填报时间

2021530日前

三、参赛要求

(一)参赛项目类型。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1)。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

(二)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等;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真实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20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在决赛时须提供投资协议、投资款证明等佐证材料。

3.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4.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前两届省赛一等奖但未获全国总决赛金银奖的项目仍可报名参赛,但仅限参与大赛训练营排位赛以竞争晋级国赛资格,不参加本年度省赛;往届省赛二等奖、三等奖项目仍可报名参赛,占用学校本年度晋级省赛名额。已获往届国赛金银奖的项目,不可再报名参赛。

5.参赛人员(不含师生共创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631日之后出生)。

四、参赛作品数量

参赛团队需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大赛移动端报名,各学院需按照各赛道名额分配数量(见附件2)进行系统申报。

五、作品申报安排

(一)报名审核(2021415日至61日)。校级初赛参赛团队须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s://cy.ncss.cn)或国赛微信公众号(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各校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s://cy.ncss.cn/gl/login),对照参赛条件对本校学生(含毕业生)注册报名项目进行审核。赛事咨询通过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参赛具体见学生操作手册(附件3。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61日。

(二)校级初赛(20216月上旬)。各校65日前完成校级初赛,推荐参加省赛的团队应有排序,须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进行项目晋级等操作。参与省级复赛的团队,须通过学校管理员分配的账号密码登录江苏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管理平台(http://114.220.75.43:84/)报名提交材料。初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地各校自行决定。各地各校要正确研判本地的疫情形势,原则上采用线上路演的方式开展初赛,尽量减少线下同期活动,并做好相关疫情防控预案。

(三)省级复赛(2021620日前)。参照全国决赛评审规则,在线上组织省级复赛,620日前完成。

(四)省级决赛(20217月中下旬)。省级决赛拟于7月中下旬在南京邮电大学举行,视疫情发展情况决定采用线上答辩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项目路演。推荐部分省赛一等奖项目进入训练营,通过训练营排位赛争夺晋级国赛名额。

(五)全国总决赛(202110月下旬)。全国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全国决赛项目进行第一轮网上评审,择优选拔项目进行下一轮现场决赛,决出金奖、银奖、铜奖。

六、其他事项

1.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际项目参赛邀请的通知》(附件4)的要求,请各学院积极邀请国外优秀创新创业团队来参赛,邀请1个团队可等于两个名额。

2.各学院积极组织填报“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并将《南京农业大学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5)通过学院签名、盖章于530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发送至leiying@njau.edu.cn,纸质版送到行政北楼D304)。

人:雷颖   联系电话:84395910

 

创新创业学院

                                                   202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