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南京农业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校学发[2019]358 号)、《南京农业大学助学金评定办法(修订)》(校学发[2019]357 号)及社会助学金相关文件要求,开展 2019—2020 学年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及社会助学金的评审工作,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资助名额
(一)国家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二)学校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校一等助学金按学生人数的10%评定,资助额度2000元/年·生,其余90%的学生享受学校二等助学金,资助额度为400元/年·生
(三)瑞华本科生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见附件4、5、6
三、日程安排
1.10月17日前:学生根据评定结果,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提交个人申请;
2.10月21日前: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审核、公示,评选结果通过系统提交至学校;
3.10月28日前: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批、公示,确定无异议后,将拟获助名单报送相关基金会等单位。
四、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认真做好评选工作。
2.请各学院对各类奖、助学金协调处理、统筹安排。
3.各班级助学金评定结果,请手写汇总表,请班主任老师确认签字,交到逸夫楼3039,无需提交电子表
4.要求学生奖、助学金必须用于学生本人学习、生活的必需开支,不得用于请客和铺张浪费。
5.各类奖、助学金实行群众监督制度,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个人或集体可以实名或匿名方式进行反映。
反映方式:025-84395179(学生办公室)
附件:
4、南京农业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
5、南京农业大学助学金评定办法
6、南京农业大学瑞华本科生助学金管理办法
动物医学院学生办公室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