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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学生工作】2019年大学生参加医疗保险的通知

发布人: 徐刚 发布日期: 2019-09-11 浏览次数:


2019年9月大学生参保工作已全面开展,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大学生医保工作,现将各类学生参保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级全日制本科及研究生新生

    所有学生(包括申请助学贷款学生)请确保中国银行卡中有足够余额,保证计财处能成功代扣医保费。计财处将于9月11日至9月24日完成代扣,未按规定时间缴费者视为退保,在读期间医疗费用全部自理。

二、除2019级以外学生

请各学院医保工作负责人通知因休学、转专业、支教、出国等本应于2019年毕业现需延长学制,2017级渔业学院转本部专业就读以及错过参保缴费期的学生,携带由学院签章的《南京农业大学学生医保补办申请表》(校医院网站下载)及现金(150元*补办年限)于9月22日前到校医院417室办理参保手续。

三、困难学生

  1. 类型

共六类:(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2)重点优抚对象(3)临时救助的大重病对象(4)享受政府基本生活保障的孤儿(5)持有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重度残疾人(6)特困职工家庭子女。

  1. 身份确认

(1)提供由户籍地相关部门确认为困难人员身份的证明:其中二级及以上重度残疾学生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特困职工家庭子女需提供户籍地总工会出具的2019年度享受待遇的证明;

(3)其余四类学生需提供户籍地民政部门认定身份证明(低保家庭成员和临时救助的大重病对象需提供2019年享受待遇的证明)。

3、请各学院医保工作负责人通知各类困难学生将证明材料于9月22日前送至校医院417室,经南京市医保中心审核通过后,减免2019-2020学年医保费;该类通过市医保审核的学生在读期间只能办理逐年参保及医保费减免手续。如已不享受以上六类困难身份,需于9月22日前携带现金至校医院417办理参保手续。

四、注意事项

    以上所有学生参保工作将于10月13日截止,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参保的学生,在读期间医疗费用全部自理。

大学生医保咨询电话:84395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