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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学生工作】关于2019秋季学期及2020春季学期赴日本四所高校交换学习的通知

发布人: 金洁南 发布日期: 2018-12-19 浏览次数:

为推动我校与日本各友好合作高校的学生交流,根据我校与日本千叶大学、宫崎大学、茨城大学、鹿儿岛县立短期大学等相关高校签署的学生交换协议,2019-2020学年度交换学习项目开始遴选,具体要求如下:

                                                                                                                        

一、交换学习项目信息汇总(项目具体信息详见附件各分通知)

 

序号

国家/地区

境外高校

交换学习时间

名额

招收对象

1

 

 

 

 

 

 

日本

宫崎大学

2019.10-2020.02

2

专业:该校开放专业

年级:本科二、三年级

2020.04-2020.08

2

2

千叶大学

2019.10-2020.02

2

专业:该校开放专业

年级:本科二、三年级

2020.04-2020.08

2

3

鹿儿岛短期县立大学

2019.10-2020.02

2

专业:日语专业

年级:本科二、三年级

2019.04-2019.08

2

2019.04-2020.02

1

4

茨城大学

2019.10-2020.02

2

专业:该校开放专业

年级:本科二、三年级,

2020.04-2020.08

2

 

注:

1. 项目具体专业以及名额等信息,详见附件各项目招生分通知。

2根据我校与对方学校交换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外方录取计划如有变动,将以对方实际录取情况为准。

 

二、费用

 

1.须向我校交纳学费,对方学校免学费;

2.往返旅费及在外期间生活费用均自理,具体参阅各项目招生分通知。

 

三、选拔方案

1)各相关学院须按项目简章的条件和标准,遵守公平、公证、公开的原则并结合学院自身情况,制订相应遴选细则,确保推荐品学兼优的学生参与项目;

2)各相关学院根据各项目报名情况进行评审并确定推荐顺序;

3)每个学院每项目推荐人数不超过2人次;

4)国际教育学院联合教务处、学工处、团委、纪委等相关部门对推荐名单和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各项目最终推荐名单报送对方学校。

5)学生每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不可重复申请;已参加过交换生项目或奖励性质长期(3个月以上)出国(境)交流项目的学生不可再次申请。

6)被推荐人须经对方学校审核并正式录取后方可获得交流学习资格。

 

四、选派流程

 

时间

步骤

内容

备注

2018.12.21

项目申请

学生填写报名材料并向所在学院提交

请各位同学于截止日期201812241700前,将申请材料的纸质版,交至逸夫楼3039;扫描件申请材料按照1-6的顺序扫描一个PDF,PDF以学生姓名命名,命名方式为:申請人姓名—赴外方校名—申请材料,例如:张思远赴宫崎大学申请材料。)发至邮箱jinjienan@njau.edu.cn

报名材料详见--.报名材料

2018.12.26

1700

项目申请材料报送至国际教育学院

各学院组织评审并报送《南京农业大学学生赴境外学习交流项目汇总推荐表》及学生申请材料

纸质版和扫描版;

2018.12.27-1.4

项目汇总、评审、确定各项目最终推荐名单

国际教育学院联合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和评审,确定各项目最终推荐名单并报送对方学校。

名单将在国际教育学院网站上进行公布

2019.2.25-3.10

组织入选学生准备外方大学所需申请材料

 

 五、报名材料(需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模板详见附件)

 

(1)南京农业大学本科生/研究生赴境外学习申请表;

(2)综测排名(仅限于本科生);

(3)GPA排名(仅限于本科生);

(4)中英文成绩单;

(5)日语成绩证明(若无,可附英语成绩证明);

(6)赴外期间在校学业简况表;

 

咨询电话:国际教育学院 满萍萍 王琳 84399573

地址:行政北楼D413

 

国际教育学院将于20193月上旬左右举行项目答疑会,具体时间地点将于20192月底左右在国际教育学院网站上进行公布,欢迎有兴趣的同学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