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2号)、《南京农业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学发[2017]356号)、《南京农业大学助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17]364号)及社会助学金相关文件要求,开展 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及社会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资助名额
(一)国家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学校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校一等助学金按学生人 数的 10%评定,资助额度为 2000 元/年·生,其余 90%的学生享受学校二等助学金,资助额度为 400 元/年·生。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三)大北农励志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3。
获得大北农励志助学金的同学,须填写附件4:大北农励志奖助学金申请表
二、日程安排
1.10 月 16 日前:学生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提交个人申请;班级提交汇总表
2.10 月 21 日前: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审核、公示,评选结果通过系统提交至学校;
3.10 月 28 日前: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批、公示, 确定无异议后,将拟获助名单报送相关基金会等单位。
四、注意事项
1.各班级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认真做好评选工作。
2.附件4:《大北农励志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5:《南京农业大学2018—2019学年资助情况汇总表》,于10月16日,上午12点之前,纸质版经班长、团支书、班主任签字后,交至逸夫楼3039。电子版统一以“班级+材料名称”,发送至lixinxin@njau.edu.cn
3.要求学生奖、助学金必须用于学生本人学习、生活的必需开支,不得用于请客和铺张浪费。
4.各类奖、助学金实行群众监督制度,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个人或集体可以实名或匿名方式进行反映。
反映方式:025-84395179(动物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附件:
1、南京农业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
2、南京农业大学助学金评定办法
3、南京农业大学 2018—2019 学年大北农励志助学金评选条件
4、大北农励志奖助学金申请表(学生)
5、南京农业大学 2018—2019 学年资助情况汇总表
动物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 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