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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学生工作】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李欣欣 发布日期: 2018-09-14 浏览次数:

班级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安排,近期开展 20182019 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请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生

二、申请流程

1.910日—913日,宣传动员阶段

学生事务管理中心在学生之家网站发布信息公告,学院通知并组织申请贷款的学生学习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相关 文件精神,确保有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意向的学生“应贷尽贷”。

2.914日—924日,学生申请、学院审核阶段

学生登陆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助学贷款”入口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并向学院提供相关纸质申请材料(详见附件 1)。

925日前学院对学生助学贷款申请进行审核,并在系统中提交学校审核,将纸质申请材料交至学生事务管理中心。

3.928日前,学校提交材料至银行

928日前学生事务管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并将申请材料送交经办银行审核。

4.12月中旬前,完成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签订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学校协助经办银行分批次完成申请获得批准的同学签 订助学贷款合同及借据。经办银行将贷款额度拨入学校账 户,学校将贷款金额发放至学生个人银行卡。

三、注意事项

1. 认真指导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通过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填写申请,贷款金额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 8000 元。

2. 已经办理过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不得重复申请。

3. 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按银行规定原则上只能申请一次贷款,实行一次签订合同,分学年发放的办法,已经办理过贷款的学生此次不再申请。

4. 南京农业大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须知及未成 年人公证书格式(2000 9 30 日以后出生者)请在附件查看。

5.附件3,中国银行要求手填写到个人申请签字的地方,此表无需再盖章。

附件:1.南京农业大学助学贷款办理须知

      2.未成年人公证书格式

3.江苏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