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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医学院

通知公告

【学生工作】关于举办2017年“创青春”动物医学院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人: 金洁南 发布日期: 2017-10-18 浏览次数:

各班级、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推进大学生创业教育和创业实践工作,培养大学生创业精神、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根据《“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关于举办2017年“创青春”南京农业大学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现决定举办2017年“创青春”动物医学院大学生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动物医学院团委

二、大赛时间

2017年10月

三、大赛形式

1.主体赛事

大赛设创业计划竞赛(即“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三项主体赛事。

2.参赛对象

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团队成员应当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原则上不超过6人。

3.申报条件

1)创业计划竞赛

竞赛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7个组别。实行分类、分组申报。

项目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①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以学院报送截止日期为限)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②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3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

对于已创业项目,校赛中,学校将视以创业作品的实际运营情况,在实得总分基础上给予1%-5%的加分。

2)创业实践挑战赛

竞赛项目指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法人代表或经营者是在校学生或我校毕业未满5年(截止2018年7月1日)的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以学院报送项目截止日期为限)的项目。公司法人须是团队核心成员。

3)公益创业赛

项目可以为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或实践,应满足以下条件: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的项目。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及组别。

4.申报要求

参赛项目需要提交申报表和项目计划书。

创业计划竞赛及创业实践挑战赛项目计划书的标题统一为“(指产品或服务)公司/项目创业计划”。已创业项目须提供项目注册运营证明材料(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已毕业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毕业证书复印件

公益创业赛项目计划书没有固定格式,可根据项目情况自拟(具体可参考往届全国竞赛获奖作品)。

项目计划书格式要求:章节明确,段落清晰,层次分明。章节大标题用小二黑体,章节内大标题用小三宋体加粗,小标题用四号宋体加粗,正文用小四号宋体、1.5倍行距。

5.其它要求

1)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在报名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未提交授权许可的,该团队要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对于已注册运营的项目,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材料)。

3)参赛项目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或具有同等资质机构的鉴定证明。

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四、赛程设置

1.团队准备阶段(2017年10月)

各学院充分宣传、广泛发动,充分发挥专业优势,邀请专业教师、专家等指导,可组织学院层面的培训、交流、学习、考察等活动,指导学生充分利用暑期开展项目市场调研,认真完成项目计划书。公益创业项目要注重项目的重点培育和实践运行。

2.学院遴选阶段(2017年11月)

请各团队,于10月30日,下午17:30之前上交(附件3、附件4、附件6、商业计划书),电子稿发送584104340@qq.com,纸质稿报送学院团委(逸夫楼3039);学院将在11月初,组织一定形式的遴选答辩(暂定11月1日,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校竞赛。

学院择优上报不超过7件作品,每人(每个团队)限报1件作品。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项主体赛事,不得兼报。

3.校级评审阶段(2017年11月-12月)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分类评审,通过网络评审、复赛答辩、终审答辩等环节评选出金、银、铜奖,并遴选优秀项目参加江苏省和全国2018年“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

五、评选表彰

1.学校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预审,确认资格有效并符合相关要求的作品进入网络评审,根据网评成绩遴选40%的作品进入复赛答辩,根据答辩成绩遴选其中20%的作品进入终审决赛。进入终审决赛的作品评定金奖、银奖,其余复赛作品评定银奖、铜奖。大赛金、银、铜奖数占获奖作品总数的15%、25%、60%。最终获奖数依据作品的数量和质量确定。所有获奖项目由主办方颁发获奖证书。

2.学校根据作品参赛成绩和教师参与指导情况,评选一定数量的“优秀指导教师”,由主办方予以表彰奖励。

 

备注:相关表格等材料,请下载附件压缩包

人:金洁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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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58410434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