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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医学院

通知公告

【学生工作】关于2016-2017学年南京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相关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人: 臧铭慧 发布日期: 2017-10-13 浏览次数:

各班级: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2号)、《南京农业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开展本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流程:

1. 10月13-16日:学生登陆南农首页网上办事大厅申请;

2. 10月17日前:学院初评、公示,将初评结果提交至学校;

3. 10月19日前: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提出建议名单,报校领导批准,公示。确定公示无异议名单报教育部。

二、各项奖学金评选要求:

1、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评选材料,见附件1

2、校级名人企业三好校级单项奖学金评选材料附件2

3、各班汇总表及简历模板,见附件3

三、评选注意事项

1、奖学金必须用于学生本人学习、生活的必需开支,不得用于请客和铺张浪费,一经发现除通报批评外,将取消获奖资格并追回全部奖金。

2、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10月15日,国家奖学金获奖者将《(2016-2017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好(获奖情况不可空白,表格填写日期统一不写),后交班主任填写意见并签字,由班级汇总统于201710月1518:00-19:30统一交至学生办逸夫楼3039,电子表发至765360165@qq.com。

3、由班主任组织班级学生按照评选条件,评选出获奖学生推荐名单,由各班班长统一交至学院办公室。各班级班委会制定本班奖学金获奖者(含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三好荣誉(注明)、三好生奖学金、校级企业名人奖学金、院级企业名人奖学金)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汇总表以及班级学生的申请材料于10月1518:00-19:30统一交学生办(逸夫楼3039)

4、由于近期工作较多,奖学金项目较多,学院不接收学生个人申请获奖同学务必在南农首页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网上申请否则视为申请无效,后果由学生个人承担。

5、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对班级推荐名单进行评审,评选结果将及时向学院师生公布,并接受监督,至公示结束之日前,如有疑问者可及时向学院反映。

6、个人奖助学金累计相加不超过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