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搜索信息

学院介绍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动物医学院

通知公告

【学生工作】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动物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人: 徐刚 发布日期: 2017-09-30 浏览次数:

为在全院研究生中激励优秀,鼓励创新,根据《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校研发[2014]234号)精神,开展2016-2017学年动物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考文件:

    本次评奖评优按照以下文件执行:《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 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解释细则》。

二、参评奖项及参评对象:

  本次参评奖项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校级研究生名人企业奖学金、院级研究生名人企业奖学金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

  参评对象:学制内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定向、委培生除外)。

三、参评条件

  参照《南京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南京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企业名人奖学金实施细则》、《动物医学院研究生研究生奖学金评分细则》、《南京农业大学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

   其中国家奖学金要求: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总成绩排名必须在本专业前1/2,且必修课、选修课成绩每门均不低于75分;其他除学业奖学金外的奖学金评选,课程成绩不低于75分。

四、评选流程

  请符合奖学金评选条件,有意向申请奖学金的研究生填写《动物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资格申请表》(见附件),于10月9日上午12点前交至所在支部副支部书记处,各支部10月9日下午5点前将包含综合排名的汇总表交至辅导员办公室公示,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初评人选公示,公示结束后确定奖学金获奖人选。

五、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论文、荣誉证书等)时间界定:2016年10月1日一2017年9月29日;

2、申请材料不可重复作为评奖依据;

3、申请者的学术成果必须以南京农业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

4、申请者必须严格遵循国家和学校相关学术道德规定和学术诚信规范,一旦发现获奖者有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诚信行为,除追缴违法所得外,将取消本人下一学年所有研究生评奖评优资格,导师在学术成果中署名通讯作者的,还将追究导师责任;

5、申请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逾期责任自负;

6、未尽事宜由动物医学院党委负责解释。

 

动物医学院党委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