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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表彰南京农业大学2015年度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发布人: 暂无      发布日期: 2016-04-11 浏览次数: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各校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

为表彰2015年度学校各级团学组织在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和维护青年合法权益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一步培育和形成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推动学校共青团事业的发展和团员青年成长成才,校团委决定在2016年五四青年节到来之际,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设五四红旗团委”“优秀团支部”“优秀团支部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员标兵等六类奖项。

二、   名额分配

1.“五四红旗团委全校评选6个;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2.“优秀团支部标兵全校评选10个,各二级团组织从优秀团支部申报名单中择优推荐1个进行申报。

3.“优秀共青团员标兵全校评选20人(其中本科生10人,研究生10人),各二级团组织从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名单中择优推荐本科生和研究生团员各1人进行申报。

4.专职优秀共青团干部由校团委根据工作表现进行评选。

三、   评选标准

1.“五四红旗团委”评选标准:能认真贯彻《南京农业大学学院团委工作条例》;学院党政领导重视,团组织机构健全,有很强的凝聚力、战斗力;组织建设、团员推优、评优评奖等各项工作严谨规范;能认真组织开展团员思想政治教育、课外学术科技、校园文化、志愿服务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年度内无重大事故发生。

2.优秀团支部评选标准:团支部组织机构健全,团结协作,具有很强的凝聚力、战斗力;团支部各项工作规范,围绕团员思想引领和成才服务经常开展支部活动,工作有创新且效果良好;先锋支部培育工程结项考核合格团支部优先考虑。

3.优秀团支部标兵评选标准:团支部组织机构健全,团结协作,在所在单位和青年中得到高度认可;团支部各项工作严谨规范;经常开展有益于团员成长成才的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成效显著,工作有特色;团支部多次获院级以上奖励,无违规违纪事件;参评团支部须先锋支部培育工程结项考核合格团支部。

4.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标准:担任团干部一年以上,思想素质高,能正确把握并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扎实,策划组织团的活动有特色有成效;为人坦诚,乐于助人,群众公认;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无违规违纪事件;带领团组织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若为本科二年级以上团员,上一学年综合测评须为A等。

5.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标准:思想素质高,能自觉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主动关心团的工作,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能起到表率作用;团结同学,诚实正派,群众公认;学习刻苦,成绩优秀,若为本科二年级以上团员,上一学年综合测评须为A等。

6.优秀共青团员标兵评选标准:思想素质高,能自觉学习并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关心共青团工作,积极参与共青团活动,在群众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待人真诚,乐于助人,群众基础深厚;学习刻苦,成绩优异,若为本科二年级以上团员,则上一学年综合测评须为班级前5名;过去一年中,曾获得校级以上奖励。

四、评选程序

1.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评选程序:413日前,各二级团组织根据名额分配情况和评选要求,组织团支部和全体团员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校团委审核。

2.优秀团支部标兵”“优秀共青团员标兵评选程序:

1)组织推荐(413日前)。各二级团组织确定推荐名单,认真组织推荐材料(电子版)并报送校团委审核。校团委将在PU平台发起候选人网络投票活动,网络投票作为最终评审的依据之一

2)现场评选(422日前)。校团委举办候选团支部标兵、团员标兵现场评审会,组织大众评委进行现场投票,最终确定优秀团支部标兵优秀共青团员标兵名单。

3.五四红旗团委评选程序:经学院团委申报,所在单位党委同意,报校团委评审。同等条件下,年度考核前列者优先考虑。

附件: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