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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南京农业大学关于选拔第十八届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的通知

发布人: 暂无      发布日期: 2015-09-11 浏览次数:

各同学:

根据团中央《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2016-2017年度(第18届)研究生支教团及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和《南京农业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启动第十八届研究生支教团选拔招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选拔工作的组织管理,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招募、选拔、培训、保障、管理等方面工作。

二、招募人数

我校今年面向2016年应届毕业生招募11人,男女不限,不占学院推免生名额。

三、工作内容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在校内招募具有我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组成研究生支教团,于20167月起到西部贫困地区中小学开展为期一年的支教工作和力所能及的社会扶贫、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等,同时按照当地团组织安排,可兼任所在乡镇、学校团委副书记,参与团的工作。

四、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勤奋好学,具有较强的学习、研究和独立工作能力,各学年综合测评优良,综合测评不超过1B等,未受过任何处分。

(二)英语CET4460分及以上,或CET6426分及以上,或托福80分及以上,或GRE1200分及以上,或雅思6分及以上,必修课无不及格记录。

(三)具有2年及以上学生干部经历,考核合格。

(四)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身体健康。

(五)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考虑:

1.中共党员;

2. 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获得特等奖前5人、一等奖或金奖前4人、二等奖或银奖前3人、三等奖或铜奖前2人;在“挑战杯”江苏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江苏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获得特等奖前4人、一等奖或金奖前3人;

3.以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专业学术论文的学生(以教务处核心期刊目录为准);

4.获得省“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等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学生;

5.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中荣获省级及以上表彰的学生;

6.曾担任校学生会、社联部长及以上职务或其他主要校级学生组织(南农青年传媒、青年志愿者协会、红十字会、科协、大学生艺术团、学生社区自我管理委员会、学生纠察队)负责人并获得校级表彰;

7.曾担任学院团委、学生会等院级学生组织负责人并获得校级表彰。

(六)具备推荐我校免试研究生资格的同学,可兼报支教团与直接推免,若被支教团录取则不再被学院免试研究生录取。

(七)被研究生支教团录取,可选择免试推荐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也可选择免试推荐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五、招募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各学院在认真动员的基础上,公开招募、自愿报名和统一选拔。凡符合要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到所在学院团委报名,由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候选人(毕业生人数100人以下的学院推荐不超过2人,100-200人的推荐不超过3人,200人以上的推荐不超过4人),报学校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校级学生组织可由校团委推荐候选人。

(二)时间安排

1914前,各学院在前期宣传动员、公开报名(应征求家长和导师意见)、院内选拔基础上确定拟推荐名单,公示后连同相关材料一并报送校团委办公室(联系人:贾媛媛;联系电话:025-84396635)。相关材料清单如下:

1)研究生支教团报名登记表(由学院党委副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2)历年成绩单(教务处盖章);

3)历年综合测评(学院团委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4)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由学院审核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5)获奖证书复印件(由学院审核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且登记表中列出的奖项均须附证书);

6)学生干部任职证明(任职部门主管单位盖章);

7)家长意见书;

8)个人详细经历。

2. 914日,学生提交申请材料,于学生办(地址:逸夫楼3039),学院确定拟推荐名单(含递补)于校团委

3915日至21日,对拟推荐人员(含递补)进行考察,参加体检、全校公示,最终确定推荐名单。

4925后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信息并网上缴费,根据系统提示填报志愿。1025前完成待录取确认。

5.以上程序中凡有弄虚作假行为者,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予以处分。一经确认录取,原则上不得再申请考研、出国或就业,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放弃研究生支教团名额,否则将取消免试研究生资格,同时作为不诚信记录存入个人档案并函告其被录用的国内外院校或用人单位。

六、保障措施

(一)志愿者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享受服务期为1年的有关鼓励政策。

(二)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和津贴,按月发放。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000元。服务地在艰苦边远地区的志愿者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标准津贴。交通补贴按西部计划交通补贴标准执行,每年发放两次。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按照教育部有关推荐免试研究生政策办理相关手续,保留1年入学资格,党、团组织关系临时转入志愿服务地。

(四)志愿者服务期间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综合保障险(2016年具体情况待团中央相关文件下达后确认)。

(五)志愿者服务期满,填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研究生支教团)服务鉴定表》,经服务地县(市)级项目办审核盖章,由学校记入学生档案。全国项目办同时印发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证书,作为志愿者享受相关政策的依据。

七、组织管理

(一)学校将根据团中央、教育部有关规定,配备督导员和督导员助理,开展支教团成员考评、激励和服务工作。

(二)支教团成员服务期间,如有不当言行且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研究生入学资格。

(三)因身体或其它任何原因最后不能履行支教服务的,取消其免试研究生资格。

附件:

1.第十八届研究生支教团报名登记表

附件1:第十八届研究生支教团报名登记表.doc

2.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支教团招募协议书

附件2: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支教团招募协议书.doc

3.第十八届研究生支教团学生家长意见书

附件3:南京农业大学第十八届研究生支教团学生家长意见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