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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学生工作】转发:关于做好我校 2023 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及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徐刚 发布日期: 2022-09-12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求职创业补贴上线工 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1〕358 号 ) 相关规定,现就做好我校 2023 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及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我校在 2022-2023 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 职创业的城乡低保家庭、残疾毕业生、已经获得 2022-2023 学年 国家助学贷款 (含生源地助学贷款,下同)、建档立卡家庭 ( 收入农户家庭和贫困家庭) 和属于特困人员的 2023 届毕业 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享受补贴。除上述五类人群外,其他 身份均不可享受求职创业补贴。

二、发放标准

2023 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 1500 元/人,人社部门直 接发放至学生社保卡中

三、申报流

按照 “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我校毕


生按照以下程序申领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 ) 组织申报。2022 年 9 月 25 日前,学生自愿提出申请, 对应类型申请材料以图片形式拍照上传至江苏人设网上办事 服务大厅,操作步骤详见附件 1《操作说明 (求职创业补贴申请) 学生版》。身份证明材料类型包括:

( 1 ) 低保家庭毕业生需提供

以下明材料二选一,推荐开具低保证明,避免因审核不通 过来奔波。毕业学 9 月 1 日起开具的有效。

1. 低保证明原件 (推荐提供)

证明须包含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内容应载 明本人正享受低保待遇。低保证明应由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 加盖公章 (公章下压落款时间)。

2. 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证原件须包含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低保证 年检信息应显示为毕业学年 9 月 1 日后;无年检信息的可由当地 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在原件上另行加盖公章 (落款时间为毕业 9 月 1 日后,公章下压落款时间)。

( 2 ) 残疾毕业生需提供

联部门发放的残疾证或民政部门发放的残疾军人证原件 复印件,残疾证持有人必须是毕业生本人。

( 3 ) 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需提供:

1国开行助学贷款

学生“国开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个人客户端,下载合 彩色打印,作为合同原件使用。


2、其他银行 (非国开行) 助学贷款

学生供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因故确实无法提供原件而只提 复印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合同所涉及所有部门的公章。

上述贷款合同须有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助学贷款字样。 限为毕业学年或申贷年限覆盖毕业学年 (不含还款期)。

( 4 ) 建档立卡家庭毕业生需提供:

以下明材三选一,推荐提供扶贫开发系统截图,避免因审 通过来回奔波。分为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毕业生和建档 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1. 扶贫开发系统截图 (推荐提供)

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或当地扶贫部门扶贫开发信息系 中的毕业生家庭页面截图打印件 (须包含毕业生姓名、身份证 码等信息) 并加盖扶贫部门公章 (公章下压落款时间)

2. 建档立卡证明

当地扶贫部门开具的书面证明,须包含毕业生姓名、身份证 号码、建档立卡户编号等信息,内容明确表明本人目前是建档立 卡家 (户) 的扶贫注册成员。证明加盖当地扶贫部门公章 (公 压落款时间)。

3. 建档立卡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

盖扶贫部门公章的扶贫手册、帮扶手册、联系卡等 (须包 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有年检信息的时间应为毕 学年 9 月 1 日后;无年检信息的可由当地扶贫部门在原件上另 行加盖公章 (落款时间为毕业学年 9 月 1 日后,公章下压落款时 );上述情况均不具备的验看最后一次帮扶记录时间 (应为毕


业学 9 月 1 日后) 且加盖扶贫部门公章。

乡镇虽设有扶贫办但没有扶贫专用章的情况,对外统一 加盖镇政府或农经站公章。毕业生确认后须在证明材料上写明 情况并签名。 民政部门、社区 (村委会) 公章不能用于建档立卡 份证明。

( 5 ) 特困人员毕业生需提供:

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毕业生本人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农 五保证) 原件和复印件,供养证标注年检时间应为毕业学年 9 1 日后。

( ) 学校审核。2022 年 9 月 30 日前,学校将对学生的申 材料进行审核,退回并通报不符合规定的材料。

( ) 学校公示并报送材料。2022 年 10 月 1 日-10 月 7 日, 校将校审通过的享受补贴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在校园内公示 7 公示结束后学校将相关材料报送人社部门审核。

( ) 补贴发放。社部门在 11 月底前将补贴直接发放至 学生社保卡中。

生申领时,请确保已办理省社保卡 ( 二代卡或三代卡), 已开通社保卡金融功能,如没有,请去相应网点 (详见附件 2 时制卡网点信息统计表》) 进行办理,需携带身份证,并现 通社保卡金融功能。补贴发放将直接发放到学生社保卡中。

、工作要求

院应将求职创业补贴申报通知及时传达给所有符合条件 的毕生,做好政策解读、材料要求及时间节点等咨询工作,确 保学生申报及时,提交材料符合规范


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按时开展工作,确保每一位困难毕 业生都能享受到应有的权益。如有疑问,请相关负责老师及时 系咨询

 

联系人: 田雨 吕一雷    电话:025-84396456

 

 

1:《操作说明 (求职创业补贴申请) 学生版》

2:《即时制卡网点信息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