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医学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办公室成员和物品的管理,树立学生会的良好形象,切实为广大同学服务,本着对办公室财物安全负责的态度,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动医院学生会办公室是动医院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的工作交流、办公活动场所,直属动医院团委学生会管理。
第二章 使用制度
第三条 办公室可开展适当活动和举行各种小、中型会议,如交流会、座谈会等,但必须保持室内整洁。
第四条 办公室负责各部门成员档案以及各部门相关资料和物品的管理。
第五条 办公室作为值班同学的工作地点。
第三章 纪律制度
第六条 出入办公室必须衣冠整洁,举止大方、得体,讲文明、讲礼貌;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嬉戏打闹;最后离开办公室者,须关好门窗灯,确保财物安全。
第七条 爱护公共财产,损害公共财产需按价赔偿;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使用办公室公共财物,不得擅自将办公室公共物品带出办公室,不得擅自进入辅导员办公室。
第八条 办公用品由财务部负责购置,办公室负责管理,厉行节约、严禁浪费。
第九条 任何人不得私自配备办公室钥匙,持有钥匙的学生干部不得私自传递他人。
第四章 物品材料管理借用制度
第十条 借用办公室材料及物品时,经辅导员、主席团或办公室主任批准、登记后,方可借用。
第十一条 在使用过程中借用部门应认真保管所借材料及物品,不得发生丢失,损坏等情况。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
第十二条 各部门借用办公室须提前说明,以便协调使用,避免时间冲突。
第五章 值班制度
第十三条 值班人员由学生会主席团、各部门部长及副部组成,值班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8:00-11:30、14:00-17:00。
第十四条 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及时签到,不准无故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确需请假的须提前向辅导员请假并备案。
第十五条 值班人员值班时应认真负责,及时填写值班日志,积极配合辅导员工作,做好当日值班卫生工作,保持办公室安静,严禁吸烟、大声喧哗、吵闹等,严禁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第十六条 值班人员值班时注意检查办公室物品,如有损毁,应及时向办公室主任报告。
第十七条 如遇突发事件,值班同学应及时向辅导员或办公室主任报告,并做好职权范围内的妥善安排。
动物医学院团委学生会